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、广东省国税局和江门市国税局的工作要求,自2013年10月30日起,市国税局积极开展税务行政审批专项执法督察工作,经过多部门联合开展,该局顺利完成了税务行政审批专项执法督察工作。
此次督察工作由该局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实施,由于时间紧、任务重,该局继续以2013年全国税收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成员为主要负责人,联合征收管理股、税源管理二股,按照行政审批专项执法督察工作要求,对涉及到该局的31项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督察。一是积极组织,分工协作。按照此次督察的31项行政审批的内容,将其分由三个业务部门负责,分别为政策法规股负责15项、征收管理股负责14项,税源管理二股负责2项,各部门负责指导本部门负责审批事项的核查工作。二是认真核查,及时上报。此次督察工作延续2013年税收执法督察的做法,由基层各部门组织具体核查工作,填写工作底稿,及时报送到对应的业务部门,业务部门对督察工作进行指导,总结汇报督察情况。
截止到11月中旬,经过多部门通力合作,此次行政审批专项执法督察工作已经顺利完成,对该局积极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有着重要的推动意义。